图书借阅册数与期限

相关说明:

     续借:续借手续可凭借阅证到各借阅处办理,也可通过图书馆主页在网上续借,续借一次,时间为30天,网上续借时间为到期前7天~到期日。

     预约:对于借出的图书,可在借书处登记预约,也可在网上进行预约。预约图书是否归还,可通过本馆OPAC联机查询系统进行查询。借阅处对到馆后的预约书一律保留7天,预约者届时不借,将不再保留。预约了而又不需要借的,请尽早告知借阅处,或通过OPAC联机查询系统取消预约,以免影响他人利用。

     催还: 图书到期未还,图书馆每天在本馆OPAC联机查询系统中公布催还名单。读者请注意OPAC系统中“网上信息发布”栏目内的此类信息公告。

     通借通还:见《通借通还规则》。

     节假日规则寒、暑假期间到期的书刊,系统自动将借期延至开学日后10天(以学生正式上课日为开学日);黄金周期间(如五一、十一)到期的书刊,系统将借期延至正常上班日后3天;不在以上节假日期间到期的书刊不享受节假日规则。

通借通还规则
1.
“通借通还”指读者可以在本校区借阅其他校区的图书,也可以在本校区归还其他校区的图书。这是我校图书馆为实现校区间文献资源的共享,方便读者跨校区借阅图书而提供的一项方便服务。
2. “通借通还”范围包括三校区:丁家桥校区、虹桥校区、江浦校区。
3.  一般情况下,读者应尽量借阅本校区的馆藏书,只有在校区图书馆没有收藏该书或虽有收藏,但是已经全部借出,其他校区图书馆尚显示“在馆”、“可借”的状态下,方可采用“通借通还”的方式。
4.  读者在图书馆终端查询机上查到所要的书,凭本人借书证到各借阅处工作台按要求填写“通借通还登记表”,将其书名、索书号、馆藏地等填写清楚。该校区图书馆将在三个完整工作日内,确保图书到达读者手中。
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1630
6.  借期、借阅册数等借阅条件按照借阅校区的图书借阅规则。
   异地借阅还书时须提前
两个工作日归还。如果因读者本人不及时归还或还错地方或因托人代还发生差错等造成的图书逾期、图书遗失等损失,均由读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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