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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最大限度发挥我校图书馆现有馆藏文献资源的使用效益,使各校区读者不出本校区即可借阅其它校区的图书,我校图书馆自2003年3月12日起开始实施图书的通借通还业务。读者通过通借通还业务,可以实现跨校区图书借阅,使图书馆的所有馆藏为我校广大读者共享。在开展此项服务的过程中,由于一些读者对“通借通还”服务还不甚了解,现对该服务做如下具体解释:
所谓“通借通还”,即“通借”和 “通还”两类服务。前者是指读者可以在本校区借阅其他校区的图书,后者则是指读者可以在本校区归还其他校区的图书(无论是否是通过“通借”获得本书)。这是我校图书馆为实现校区间文献资源的共享,方便读者跨校区借阅图书而提供的一项特别服务。
1、
服务方式:目前开展的“通借通还”使用“委托借还”模式。
2、
服务对象:持有本馆借书证的所有读者。
3、 委托原则:
(1)
尽可能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参与通借通还服务的图书必须是可借的,不含阅览图书。
(2)
读者经查询系统检索所借图书本地无馆藏,或已借出,而异地馆该书呈“可借”、“在馆”状态,方可申请办理“通借通还”服务。
4、服务规则
(1)读者在图书馆终端查询机上查到所要借阅的图书,凭本人借书证到各借阅处工作台按要求填写“通借通还登记表”,将其书名、索书号、馆藏地等填写清楚,到所在校区图书馆指定的“通借通还办理点”登记:
丁家桥校区——丁家桥图书馆创新大楼西二楼大厅总服务台
虹桥校区——虹桥图书馆一楼借阅处
江浦校区——江浦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
浦江校区——浦江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
该校区图书馆将在三个完整工作日内,确保图书到达读者手中。
(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16:30
(3)借期、借阅册数等借阅条件按照借阅校区的图书借阅规则。
异地借阅还书时须提前两个工作日归还。如果因读者本人不及时归还或还错地方或因托人代还发生差错等造成的图书逾期、图书遗失等损失,均由读者自负。
此项服务还在开展中,难免有不尽人意之处,敬请广大读者在该项服务的运行中予以理解与配合,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期趋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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